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000吨功能性单体及聚合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38000吨功能性单体及聚合物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年产38000吨功能性单体及聚合物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8000吨功能性单体及聚合物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肥城市石横镇肥城化工产业园内,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在厂区现有“年产42000吨功能性单体及聚合物项目”上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功能性单体(一烯丙基胺盐酸盐、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及聚合物(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智能化工艺技术水平,实现装置的安全生产。
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1000吨/年烯丙基胺盐酸盐、20000吨/年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水溶液、17000吨/年聚合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水溶液。
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8%。占地面积17746.77平方米。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气: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单体合成废气、调值真空废气、活性炭再生废气、聚合物调制真空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汽车运输废气。
单体合成废气、调值真空废气分别经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不凝气一同经1套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11有组织排放;活性炭再生废气经二级冷凝器(循环水冰盐水冷凝)回收,无法冷凝的废气进入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11有组织排放。3-氯丙烯储罐、二甲胺储罐、一烯丙基胺储罐呼吸及装卸废气全部进入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1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及装卸废气经ta003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内径为0.2m的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聚合物调制真空废气经1套ta00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
废水:主要为二甲基二烯丙基胺盐酸盐生产过程中提浓工段蒸馏废水,真空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碱喷淋装置废水,纯水装置浓水,循环冷却装置排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 a/o 沉淀”工艺,出水水质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经肥城市泰西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进入人工湿地,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准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后进入六里河。
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脱色工序废活性炭、冷凝工序产生的冷凝废液、生产过程废包装袋、废气处理措施废活性炭及废冷凝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桶)、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北侧中部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及机泵、运输车辆等。
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控制措施。
三、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百度网盘查看详细内容,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cszasrycs4-cgsq8ne5zg 提取码: hugi。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pk-gtkg0g9pwubjkxn3etg,提取码:v7gn。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尹总
联系电话:13853833038
建设单位地址:肥城市石横镇肥城化工产业园内
环评单位联系人:董工,电话:15264359106。
环评单位:山东腾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